現在的人,講話做人虛實實,沒幾分真心,所以長久以來我一直不愛和"人",應該是"居心頗測的人"距離太近,省得最後真相大白時,傷心傷神還浪費不少時間。長期不和人走得太近,造就了我與朋友交往時,都會要求完全的自主性及不受束縳,也就是不要亂管我啦。只要越了界,被炸傷在所難免,而且這累累傷痕下場是自找地,要我回頭道歉關心傷患,才不幹。舔傷口這等無聊事,請自便。


其實,願意體諒我這怪癖的朋友少之又少,多年的經驗告訴我,與人交,必保持一定距離及自我空間,此舉可保護自己及朋友,自己不會因太多干涉而心煩,朋友也不會因誤踩地雷而受傷,一石二鳥。不過總有人不信邪沒事就愛踩地雷,也無妨,只要你皮夠厚,炸了也不覺疼,那請自便,自己想死沒人攔得住嘛。但有些人就喜歡拿些「好意」、「善意」、「關心」等鬼理由來測試我的耐心,多年的磨練下來,當然也練就一身虛與委蛇的功夫,對於可以算得上朋友的人,為了不讓人家太難堪,我暫且忍耐,反正轉頭就可當作沒這回事。

扯得有點遠,我常遇到些包裝過的虛情假意,就是有些傢伙愛將人當笨蛋耍,以為每個人都和他一樣笨,隨便說句看似無傷大雅卻又沒什麼營養的屁話哄哄就可,老娘可不吃這套,僅就目前想到的部分小小抱怨一下。

1.鬼話連篇
最痛恨聽到諸如
「這是我的一番好意,看在我的面子上....」
「這麼作是為妳好」
「我是為妳著想」
「妳應該怎麼怎麼做,不要辜負了XX的一番好意」
等等等的連篇鬼話,有本事解決問題讓我瞧瞧,少在那耍嘴皮。最好所說的一切都是「為了我」,而沒有一點私心。若在心中用篩子將這些鬼話篩過一變,你會發現這些屁話多半是為了說話人自己而說,用話術粉飾私心而已。別以為什麼事裹上了「善意」的糖衣我就會吞,明明知到糖衣裏包的是屎還吞嗎?別笨了。


2.倒垃圾
有些人喜歡送人小禮物,卻不考慮收禮方的需求,這也很煩人。手上被塞了個明明不需要的東西,想扔都來不及還要基於禮貌向人道謝,每當這種時候我都會深呼吸,然後告訴自己不要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壞了修養。其實許多人根本就是將自己不用的垃圾塞給別人,因為東西沒壞丟了可惜或有罪惡感,所以塞給朋友就成了最佳管道。不需要的東西買那麼多幹嘛?自己見了煩,別人就有義務當你逃避罪惡感的垃圾場?搞不清楚狀況。


3.假客氣
有些人很客氣,而且是從一開始就非常客氣,但客氣歸客氣,字字句句卻都是輕衊,這種行為在日文有句成語叫作「慇懃無禮」。這句成語的意思是嘴上客氣,但打從心裡看不起人。若是技不如人或是真的做錯了什麼,被人家用這種態度對待,我也只能接受。不過呢,就是有人愛用這種態度來拜託你做事情,說拜託是好聽,難聽點就是要求,要求這要求那,總之要求你配合,這種要求通常還不是很簡單的事,這種人的臉皮之厚,不是我們可想像的。最近我就發生這樣的例子。

昔日的老師mail給我一頁日據時期的法令,問我難不難,我看了一下實在不太難,也就如此回覆老師。老師說有人看不懂上面的條文,所以想問我,可不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,不用翻譯。我想了想,其實內容真的不難,就答應了。不久後我接到對方的電話,說是為了打官司才要了解內容,而且不是只有一頁,是六頁。打官司,這可不是開玩笑的,因此我多做了一點確認,結果衍生出一串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話。

我:打官司??
L:是啊,但是我不用翻譯,妳只要幫我註記在旁邊就可以了。
我:註記?
L:是啊,真是不好意思,這樣應該比較不麻煩妳,
     您只要幫我挑出提及XXXX的內容就可以了。
我:挑出?您的意思是要我看完全部並註記?
L:是啊,這樣您應該比較方便。
我:對不起,L小姐,我打字可能比寫字快,
      而且,我的老師只給了我一頁,說是口頭說明即可。
      您說只要與XXXX有關的內容,意思是我要幫妳看完全部並篩選,
      我認為這應該超過所謂"幫忙"的範圍。
L:真不好意思,所以我拜託您註記就好,就不用翻譯這麼麻煩了。
我:首先,註記不會比翻譯快,因為不論要不要翻譯,我還是要看完一遍。
      再者,站在翻譯及幫忙的立場,我不會幫您篩選內容,
      請您自行挑出需要我幫忙的部分。
      最後,我覺得您要打官司,應該要委外翻譯,
      這是專業文件,外面的收費很高,但這筆錢不能省。
      因為法官為什麼要採信您的翻譯?您隨便打幾個字人家就相信嗎?
      應該要找有公信力的翻譯社或有語文能力的律師處理較妥當。
L:我明白了,您說對,的確是該如此。
     那可以幫我看看第十四條及十五條就好嗎?
     明天就要出庭了。
我:我明白了,請您下午再打來,給我一點時間。
L:要麻煩您了。真是太謝謝您了,我下午再打來。

看到了沒,每句話都是"不好意思"、"麻煩您"、"謝謝您",但哪句話真的替你想過,真的是客氣?還不都是要求你做事?此外,這幾頁文件上的漢字相當多,當時用的是繁體漢字,她所要求的敍述,中日文用的是一模一樣的字,卻不願意自己挑選出來,她真用心在打這場官司嗎?而且看出來了吧,這根本是個想省翻譯費的傢伙,但是卻沒想到法官為何要採信她所提出來的鬼東西。小聰明,往往是最笨的。

話說在下我雖然心理覺得這人要求不但白目無理,而且沒常識,但因為是老師拜託的,人家又那麼急,所以還是當了回濫好人,利用午休時間看了一下這位小姐的東西,看完後,我將她要求的法令翻成中文給她,並回寄到她信箱(似乎是某大學員工或教師)。當天下午沒接到她的電話,我想應該是收到mail了,希望她一切順利。第二天,第三天都沒再收到她的任何一封信。我想,這就是現代人的教養,嘴上說得再客氣,都只是要你幫她做事而已,事後連聲謝謝都覺得多餘。一般來說,這種忙我從來不幫,若非老師出面,尤其是對素昧平生的人,管他媽媽嫁給誰,根本懶得回話。

累了,先寫到這,要睡覺去,想到什麼再加上來。我的怨言,還真多吶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ffairtorememb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