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老藏家,某次W幫我挑的簪。她選了兩隻,想著我沒有,自己留了隻素簪,讓了隻滿滿圖案的給我,實在很謝謝她這份心意。

徽扁炒得火熱,價錢已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,尤以人物為最,人物愈多工藝愈美價愈高。一直以來對那種短短方方的徽扁興緻都不高,當年沒收,現在更買不下手。

全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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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水不厚,顏色較淡些

不過像這種本身線條優美的徽扁看來挺討喜,便留一隻玩玩。事實上兩種扁方欣賞重點不同,沒有孰好孰壞之分。

半側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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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簪我一直拍不好,所以沒登。W曾拍了幾張美圖給我,她的美感實在比我好太多。這種與生俱來優勢,非努力可及,我只有羨慕的份。

半側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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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雖不從事創作,但也知創作人辛苦。平白無故為了自己要寫些無病呻吟的鬼話,便藉故利用別人心血結晶(雖然在她可能是舉手之勞),這種佔人便宜的事兒,我是能免則免。

首尾近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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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、梅花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蓮花、菊花

若非逼不得已(如歷史人物事件他人著作等,只能引用無法拍),我還是摸摸鼻子用自己的醜圖比較不會良心不安。被人笑,那也沒什麼大不了,不相干的雜音罷了。反正我常拍出怪圖,自己還用得挺樂。

內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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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款,線條挺美

記得某次
聽W說起有人竟連賣東西也用她的圖,她苦笑道以後得加浮水印,我只能安慰她因為圖美才被人用。這種於事無補的安慰,當然無法降低她心中不快。近年著作權觀念雖已較為普及,與國外相比,台灣待進步空間仍很大。

我常想,文化不同或許也是成因之一。同樣的事在國外你會收到法院傳票;在台灣,願意走法律途徑的人必竟是少數,大家便得過且過,混到人家開口要你別做為止。被告戒後會停止的還算好,曾在不少知名部落格看到文章被抄襲,抄襲者被告戒後依然我行我素或上演唇槍舌劍戲碼,這麼些年下來看都看乏了,愛抄襲的人卻似乎依然不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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